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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师院不让一个贫困生辍学

2000-10-21 来源:光明日报 郑明珍 我有话说

本报讯烟台师院的贫困生是在校生数的10%左右,却没有一个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近年来,烟台师院党委一直把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学校为此专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关于加强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减免特困生学杂费管理暂行规定》、《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关于学生奖学金和奖贷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了贫困生问题的解决。学校积极探索解决贫困生问题的各种途径: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凡是学生能干的岗位都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奖优助学金”,同烟台建设银行合作,由建行出资,第一年36万元,以后适当予以注资,帮助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完成学业。设立“特困助学基金”,资助因重病需住院治疗且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而导致经济极其困难而影响正常学习的学生;品学兼优的特困生。设立助学贷款,由烟台市建设银行在烟师设立助学贷款,第一批20名特困生每人已贷到5000元,偿还期限为6年,最高限额可达2万元。近期,烟台市建行还将组织发放第二批助学贷款。设立奖学金,凡是院级三好学生、系级三好学生、单项奖获得者均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并且不断加大奖学金的奖励力度。此外,还实行补助、减免学杂费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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